readx(); 弘治十八年四月初七,十二团营提督官王岳、英国公郭勋临检神机营,查神机营左哨军副参将鲍尽忱、第三司都司官刘士庸等大小将佐共计十三人贪墨军饷、中饱私囊,另有不法事待查,帝震怒,着锦衣卫锁拿进京候参。
四月初八,监察院监察御使王良臣、兵科给事中陈霆弹劾神机营左哨军参将杨凌携妇人入营,夜宿军中,帝下诏,杨凌重责二十军棍,降一品留用,罚俸半年。
再次曰,帝召杨凌入宫,严词训责,另命提督王岳整顿军纪,赐杨凌双虎符,率军山中演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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