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靖叹了口气:“当时大家都是争红了眼,脑子一热就这样了,寄奴啊,你快去看看阿寿吧,他那样子,怕是不成了。”
刘裕自幼在京口长大,从小就出入山林之间,六岁的时候,曾经给野生大马蜂叮过,几乎送了命,那种可怕的感觉,一直在他的心头挥之不去,在他的眼里,马蜂可是比虎狼这些大型食肉动物更凶残可怕的对手,毕竟对于大型猛兽,还可以以力御之,但对这些漫天飞舞的马蜂,却只有退避三舍。
刘敬宣的那命根子给两个大马蜂直接叮了,连取都取不出来,可见受创有多严重,而蜂毒是如此地猛烈,不开刀放脓是不可能治好的,只是他伤在命根之处,在这个地方几乎不能动刀,除非刘敬宣年纪轻轻就想当太监,若不动刀,只怕这条命就真的要交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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