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血来,身上却没有任何伤口。
血蘸!
李阎手里的虎头大枪沾满恶臭的血迹,脚下歪七扭八,都是弗拉基米尔犬的尸体,其中有一半左右,是死在李阎的血蘸之下,这些凶恶畜生灵巧又剽悍,李阎不怕它们的牙齿和爪子,却不愿意沾满带着强烈辐射的毒血,所以尽可能用血蘸杀掉这些弗拉基米尔犬。尽管字面上没有消耗,可一连动用五次血蘸,杀死了十五只活尸犬的李阎,依旧觉得两眼涨痛,胸口发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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