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律》:“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违者笞四十,以余利计赃,重者坐赃论罪,杖一百。”
按照明朝这条法律,官府是允许民间借贷,只是规定了利息,也就是每月取利不得超过三分,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官府允许的借款利率是月息3%,年化利息就是36%
《隆万盛世》130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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