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派人前去抄家。然后把拿到的土地分还给那些被侵占了土地的小民。
至于那些往乡绅家里投献土地自愿成为佃户的小民,则一律记录在案。田地分还给他们之后,只有使用权,却没有买卖权,土地归朝廷所有。他们依旧是佃户,却不是哪家哪姓的佃户,而是朝廷的佃户,需要缴纳比普通自耕农高出一倍的赋税。
这事虽然未写成明文规定,可他这么做了,一传十,十传百,那些准备去举人老爷家里投献土地的小民有的就犹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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