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立大兴煤矿军管小组,由陈朝阳同志任组长,全权负责军管期间一切事务,拥有临机决断之权。
三、 着令华东军区驻彭城之第26师,立即抽调一个精锐步兵团,携带必要装备,以最快速度开赴大兴煤矿,接受陈朝阳同志指挥,负责执行军管、警戒、抓捕、护卫等任务。
四、 军管期间,大兴煤矿所有人员、设备、账册、档案,均置于军管小组控制之下。
验证码验证正确才能显示加密内容!
1次验证码通过可以阅读10页面
如果您是使用浏览器的阅读(转码)模式请退出阅读(转码)模式才能通过验证码验证!
使用验证码验证主要是防止机器人爬取及浏览器转码为您的阅读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