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内部的其他音乐人合作的根本原因——不是因为排外,也不是因为看不起独立厂牌,而是内部合作的话,协议流程与财务流程都没有那么复杂,毕竟是在集团内部流转,有些事情不合规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操作,但外部合作就不同了,上市公司,每一笔账都必须摆得清清楚楚。
瀚音乐虽然还没有完全集团化运营,规模也没有那么大,但是如无必要,大家都还是更希望能把收益和利润最大限度地留在公司,而不是几个点几个点地流失出去。像现在跟intescpe的一系列合作,实属发育初期的无奈之举,体系成熟之后,zedd这类外部合作艺人出现的比例,必然会越来越少。
但是,不管是瀚音乐的a&r经理,还是人予管理的艺人经理人,都不能强行把两位音乐人凑在一起出歌。欧美音乐工业里,盛行的是艺人负责制,唱片公司只需要给艺人一笔预付款,具体多少钱花在专辑制作上,多少钱用于生活开支,找哪个档次的声音工程团队做后期,跟什么样的音乐人合作,那都是艺人自己的事情。a&r可以给予建议,像凯伦-郭这样强势一些的a&r甚至可以直接给艺人定一条路线让他们循着车辙往前走,若是不听公司的话,完全可以依照合同里的“cmmeicallysatissfacty”条款把你一直卡在合约期内动弹不得,但无论如何,到头来,最终决定权还是握在艺人手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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