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马六甲、巴达维亚等殖民地,承认大清对上述地域拥有主权或管辖权。
远卓九年九月中旬,远涉重洋之英格兰使节团姗姗来迟,卑躬屈膝地试图与大清重修旧好,并欲赎回巴达斯岛海战之所有英军官兵。 帝许之,诏令礼部开出相应之条款——第一,英格兰需割让身毒,并赔偿大清之战争损失五千万两白银;第二,欲赎回被擒之英军官兵亦可。 然每名士兵开价五百两白银,军官逐次翻倍,至少将以上者,每名战俘开价两万两白银。 谈判遂陷入僵局。 双方谈判代表经过半年余激烈的争辩,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唯一有成的便是赎回军官,不过因着价码太高,英格兰方面仅仅是赎回了部分出身贵族地将领,至于其他官兵则弃之不顾。
远卓十年二月,中英双方谈判正式破裂,双方依旧处于交战状态中。 只因此时英格兰与法兰西等欧洲列强激战正酣,暂时无力东顾,而清军也尚未完成“印度攻略”的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处于平静战争状态,暂时相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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