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常见刑罚。
明代法律也明确规定凌迟为死刑之一...不过,大明一朝接受剐刑的人还真的不多,刘瑾是第一个,其次还要一位叫郑鄤的...崇祯初年,由于朝廷内部党派之争引起政治纠纷,郑鄤也被卷了进去,他被人告发说犯有“杖母”和“奸妹”两项大逆不道的罪款,罪后由崇祯皇帝朱由检亲自批示,予以凌迟处死。
其他的基本上凡是捕获农民起义的首领及其他叛逆者,都用凌迟之刑将他们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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