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十六,朝廷颁发了《爵位册封条令》,将已经改的七零八落的宗藩制度用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定。
条令中首先明确了宗室和勋贵的政治地位。具体如下:亲王分为世袭罔替和亲王两种;郡王分三级,而且起名简单粗暴:一等郡王、二等郡王、三等郡王。
然后宗室将进入公候伯子男的勋贵序列,和非宗室走同样的降袭路子。起名同郡王,例如公爵直接一等公、二等公、三等公,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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