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之故。
工商!工商!万历十四年的大明,以宗室和勋贵为主体的资本家、出卖土地转投工商业的新财主、以经销新产品发家致富的富商们终于开始从四民之末扬眉吐气起来,他们冲上了舆论阵地并叫嚣着,要求朝廷出台新的律令,一种能够保护他们的律令。
《新民日报》发表京师大学校长王世贞社论称:大变法以来,皇帝陛下多次下诏,鼓励工商。凡有以权势夺人产业或者欺行霸市的,轻者夺爵免官、重则判刑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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