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司法局的路上,沈睿明一直在考虑刘翔给他的任务。当然,从旧时空的法学老师们来说,刘翔这算是“粗暴干扰司法独立”,“行政干预”的典型了。但是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说到底,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法律首先是统治者的工具,而非枷锁。
至于他提出马锡五审判法也并非一时心血来潮。他在梁心虎给司法口的秘密报告中已经了解到不少广州本地的司法实践情况。总体来说,司法口在海南推行的那套简易审判体制,到了广州依旧显得过于繁琐――特别是眼下正处于敌我双方角力,大案要案不断的时候。法律必须和现实结合起来才能发挥最大功效。只考虑法律问题而不考虑政治和社会现实,无疑是陷入了法律原教旨主义的泥潭。
一路上到处是挖渠清淤,铺装路面的工地,沈睿明的轿子走走停停,不时还得绕路,回到大佛寺,新“家”已经安顿完毕了。两个女仆正在卧室里忙着收拾布置。他的办公室已经打扫布置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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