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抄没的田地依旧全部改为国营农庄,原佃户改为农庄屯户,佃租例同皇庄佃租,各庄在里的基础上设乡官,给正八品官职,由县衙推荐,吏部铨叙,所收租子直接归户部统管为公粮;
抄没的店铺作坊由各官府对外出售,谁给的价高就卖给谁,算是符合王法的竞卖制度,无论是东厂的综合门市,还是市舶司的商号,以及私人商号,无论公私,皆可参与;
御史与按察司官员以及东厂监督好交易环节,所卖之银钱全部归入户部为国库公帑;
验证码验证正确才能显示加密内容!
1次验证码通过可以阅读10页面
如果您是使用浏览器的阅读(转码)模式请退出阅读(转码)模式才能通过验证码验证!
使用验证码验证主要是防止机器人爬取及浏览器转码为您的阅读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