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重大科技贡献,自然算是立功,但是皇纲国法也的确不容亵渎,干脆这样,以后若真遇见有立功表现的学究犯十恶不赦之罪,须予以处死之时,帝王可以下特赦令,赦免其死刑,但不是赦免其罪,而只是改其死刑为终身监禁,令其戴着镣铐和在监视的环境下做科研,但是要不要限制一下特赦令的使用,以避免后世之君滥用特赦令,就让咨议院议一议,另外,可不可以有特赦令存在,也让咨议院议一议。”
朱由校谕示道。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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