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李泰和武乡县衙达成的契约是:自即日始自秋收后,县衙要保证供给牛马二十、车十五架、壮年士伍男女一百人以上,并随季耕播的所有作物种子,并各类农具的替换填补。
李泰则要在秋后保证补足大行台督令、县衙所缺额的粮食谷物,最少八千石、封顶一万两千石。
这契约初看有些荒谬,堂堂县治官长竟要与治下民户作这样的台底交易,才能保证赋税足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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