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德七年十二月初八,有一姓张的农户在江都县衙门口,击鼓告状。
状告的内容是,江都范家为富不仁,与洪德三年四月,以每亩地十两银子的低价,强买了他家近十亩良田,而且逼着他家在地契上画了圈,并且当时范家的家丁还动手打了人。
事后,这位张姓农户屡次去衙门告状,结果都是不了了之,最后一次他实在是气不过,便又去知府衙门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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