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马弘文对王元鹅的“自杀”持有较深的怀疑态度。
在他看来,一个人要自杀,就和要去杀别人一样,必须得有充足的“作案动机”。尸检报告只能作一参考,是重要证据,但并不能真正为王元鹅的死定性。
尸检报告是根据现场环境和王元鹅的尸体特征得出的结论。在马弘文眼里,这些东西都可以通过人为布置,最终让警方“鉴定得出”这一结论。线索和尸体是会“说话”的,但在高明的“犯罪大师”的有意布置下,有时候也会“说假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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