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对于《电影法》中规定官方必须参与从电影剧本到演员挑选、影片拍摄的全过程,以“防止与当时国家精神相背离的情节主题出现”;1936年更是以“展现犹太人性格特征”的理由全貌禁止影评,将电影评论重新定义为“影片观察”,成为宣传部指令的附庸;从此正式成为了第三帝国最高阶的制片人和导演,即使只有总数的六分之一的影片具有纳粹意识形态和法西斯的内容,但这期间拍摄的所有电影都遭到官方审查的纳粹二号人物宣传部长约瑟夫·戈培尔来说,又有什么理由批准这部欧美电影人联手制作的“合拍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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