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书院、订乡约以激励品德外,还普遍办理义庄,以救贫恤孤,资助教育;办社仓,以备荒歉;办保甲,以补地方之武装而保民。这种由士人自发的救助工作,成为自南宋以降中国社会安定的重大因素。在宋代之前,官方的社会救助活动多属临时性质;宋代开始,各州县普遍设立各种社会救助的永久性机构。族长通过订立乡约乡规来保持社会的秩序。地方绅士通过办学、救济事业、修桥铺路等手段造福乡里。
宋朝时期,下级见上级或卑着见尊者,都以跪拜或叉手为礼。而妇女则不行跪拜礼。男子行「肃拜」礼时,双膝跪地,两手放低。「拜手」即跪地后两手至地,这是较重之礼仪。丧夫者则头垂至地,此时首饰要全部卸掉。朱熹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他曾令妇女鞋底装上木头,使行动有声,便于觉察,以防私奔。
宋朝男子有簪花习俗。男子簪花古来有之,如王维《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有「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王昌龄《九日登高》「茱萸插鬓花宜寿翡翠横钗舞作愁。」重阳节要插戴茱萸花从两汉至唐代已经有过流行。虽然汉唐已有男子戴花现象,但不是很普遍,也只有在重阳节这一天佩戴。明清时期,偶有为之。惟有两宋男人戴花蔚然成风,最为兴盛。宋朝男子不仅头插鲜花,还有将巾帛彩剪成茱萸、菊花来佩带。受到妇女头上簪花的影响,皇帝大臣也头上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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