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陈鑫的案子,戴路算是认了,因为是太子裁断了,再不甘心,闹到最后也只能是自讨苦吃而已。
太子如此行事自然等同于凌驾于都察院与顺天府之上,乃是越权之举,可谁也不敢因为此案而得罪了太子。
凡是当官的都不是傻子,这也并非一桩大案要案,为了区区一个被他人所污蔑的盐商,而与当朝太子兼摄政王闹翻?这不是自寻死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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