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号,国家发布《关于国企招聘亲属回避制度补充条款》
凡与招聘国有企业负责?员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员,不得应聘该国有企业负责?员的秘书或者?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国有企业具体负责组织招聘?作的?员,涉及与本?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关于国有企业之间的交叉应聘,必须公平公正公开,不得隐瞒应聘者的直系亲属、三代旁系血亲以内的曾经或者现在担任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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