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国保护行动后,华夏帝国越来越多的发起了保护国外公民的军事行动,但是并不是每一次行动都能保证继续进行持续贸易,战火有时候是不受控制的摧毁一切,没有了市场可以重新建立,没有了人口就什么都没有了,贸易是满足人的需求的,人都没有了,贸易自然而然也没有了,撤离华夏公民和侨民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华夏在全世界提出了保护生命的倡议,并且开始与盟友签订保护生命公约,英国、德国、西班牙、荷兰、葡萄牙等国都与华夏签订了公约,目标是在这些国家发生内乱时,尽可能的保护无辜百姓,并且将抢劫、屠杀、虐待、奸淫等侵犯普通百姓人权的行为定为反人类罪,触犯者就会被签约国通缉,另外对士兵被俘后的处理也作了约定,除了反人类罪外,其他的俘虏要么被自己国家赎回,要么服劳役一定的年限后释放,反人类罪行的甄别、审判由各国宪兵和军事法庭来负责实施、执行。
这个时代人口是非常宝贵的,绝大部分的工作还是靠人力完成,发展建设没有人口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华夏和欧洲国家签订的协议很快在全世界普及,因为大家都需要人口进行劳动、建设、发展,在可能的范围内尽可能减少人口损失 避免战争伤及无辜,减少俘虏的死亡率无疑有效的降低了战争对人肆无忌惮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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