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差二两银子,那就很可能只是误差了,于是帅嘉谟得出了结论:在大明开国之初,整个徽州府六县共亏欠夏粮两万零四百八十石,该亏欠以“夏税生丝”为名义补上,折八千七百八十匹生绢。这本来没有问题,问题是在乙巳改制之后,这笔税款不知为何,居然由全府承担变成了由歙县一县单独承担。
而更悲剧的是,这八千七百八十匹生绢属于折色税,要以实物形式缴纳。然而徽州根本不养蚕,于是歙县的老百姓必须先把粮食卖掉换成银子,再拿银子去买生丝,最后缴给官府。这就表示前后要折两次,成本不用说了,肯定是非常高。
还有就是,这个八千七百八十匹是到库的数字,还得加上中途运输成本与损耗。所以整个折算下来,歙县人民实际付出的比账面更多,也许九千匹,甚至上万匹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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