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停战协议》规定,从协议签署之日起,大明帝国和大清帝国之间停止一切军事行动。双方以长江为界,划分疆域。
长江以南的地区归属于大明帝国,而长江以北的地区则归属大清帝国。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破坏这一协议。否则的话,将遭到严惩。
作为此次谈判调停者,同时也是停战协议的担保者的日不落帝国,有权对破坏停战协议一方进行惩罚。具体的惩罚方式,包括战争在内。
验证码验证正确才能显示加密内容!
1次验证码通过可以阅读10页面
如果您是使用浏览器的阅读(转码)模式请退出阅读(转码)模式才能通过验证码验证!
使用验证码验证主要是防止机器人爬取及浏览器转码为您的阅读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