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几天,上官宛云接到了法院的起诉书,上官宛晴果然去法院告了她。但接到起诉书后,她的心却异常平静。此时,她已经心有底了,即使妹妹处心积虑,也无济于事了。因为她知道唯一能证明妹妹是上官家族的女儿的证人已经离开了泰城。没有了证人,上官宛晴铁定是要输了这场官司的。虽然上官宛云也感到这样做有点不太正大光明,但她知道自己这样做,也完全是为了上官家族的产业不至于流失到别人手中。就在接到起诉书之前,上官宛云已经找到陈嘉鹏,跟他再一次解除了合约关系。陈嘉鹏没想到上官宛云会这么快变卦,急忙找到了上官宛晴,让她赶快起诉上官宛云,把她应得的家产夺回来。
又过了三天,上官宛晴起诉上官宛云的家产纠纷一案在泰城市法院开庭了。当法院让上官宛晴出具能证明自己是上官家族成员的证据时,上官宛晴就对法官说:“我的养父母能证明我就是上官家族的女儿。”
于是,法庭就请上官宛晴让她的养父母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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